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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15年起执行新会计制度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及市教委统一安排,全市高校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原1998年发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新制度将高校事业收支核算进一步细化,如支出要细分为教学支出、教辅支出、学生事务支出、科研支出、行政支出、后勤支出、离退休支出,并区别财政经费、非财政经费、基本经费、项目经费后再予以列支,以清晰反映高校的支出结构,真实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和预算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的标准调整为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通用设备1000元以上。

       财务处全体人员通过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培训和内部学习、研讨,结合我校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重新设置了会计科目和项目,设定了核算流程,在全市高校中首批完成了新旧制度的转换工作。

       下面对新会计制度执行后的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账经费卡须重新写卡。

       根据新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全校所有部门的部门号进行了重新编号,原来三位的部门号升级为四位部门号(新旧部门号对照表见附件),项目编号不变。报账卡需要重新写卡才能进行读卡报销。我们在财务处报账大厅安排了专人,随时为前来报账的老师进行写卡。

二、启用新的票据粘贴单报销单。

       为符合新制度凭证打印格式的要求,原来的票据粘贴单、差旅费报销单全部作废,新的单据尺寸为A4纸,可以在财务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

       2014年新启用的差旅费报销单格式不变,报销时仍在财务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下载。

三、新增了投递式报销票据粘贴单。

      投递式票据粘贴单可以在财务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该单据限采用投递式报销方式或将来使用网上预约报销方式时使用。

四、收入申报系统平台的使用。

     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对校内人员、学生、校外人员的发放项目重新进行了梳理和细化,请申报人员认真核对要申报的项目,避免退单。对于申报项目使用范围如有疑问,请致电5705咨询;程序使用中的问题请致电5700或5066咨询。

五、网查系统的使用。

       新旧制度转换后,网查系统中可以查询2012-2014年的历史数据,如需要查询2012年前的数据,可以到财务处进行查询。

       由于此次新会计制度的执行给各位老师带来的不便,在此表示歉意,希望大家能够予以理解、支持。



财务处

      2015年1月9日


新旧部门对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