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部门税管员于2015年3月24日(周二)到财务处大厅13号窗口领取所属部门“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并于4月30日前将领取人签字的发放明细表交回。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信封内含“超12万”申报表及“两处以上工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格”内容,请收到信封右上角标有手写“B”或“C”或 “D”标志的职工按照信封内要求,最迟在2015年3月31日前到河东地税局二楼大厅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该证明不能补打,请本人签字领取,妥善保管。
如确实未收到完税证明,请本人持身份证到河东地税办理。
财务处
2015-3-23
河东区地方税务局地点: 河东区七纬路99号二楼大厅
办理时间: 2015年3月31日17:00前(周六、日休息)
如有疑问,请联系河东地税管理七所王宏颖
联系电话:2431 1050转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