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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开具增值税票据的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天津市国税局的通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工作。自422日开始,不能开具科研增值税票据。重新开具票据的具体时间待税务局升级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