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我校4月12日发布的《天津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的规定,财务处修改了差旅费报销单,新版的差旅费报销单更改内容有:
一、增加了“出差事由”一栏。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据实填写出差原因,不能简单填写“出差或调研”。根据《天津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四条规定: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二、由于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住宿费标准有所调整,为了方便教师报销时查询,在修改后的差旅费报销单中,增加了两张工作表“住宿费标准1”和“住宿费标准2”,分别适用于在2016年4月12日之前的差旅费报销和2016年4月12日之后的差旅费报销。
其他注意事项请阅读“关于差旅费报销单填写的注意事项”。(可从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一栏或网络办公下载)
财务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