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河东区地税局电话通知,自2017年起,税务局不再统一发放纸质版“个人完税证明”,可以上天津地税网上办税厅查看打印,需要纸质版的个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地税大厅自助办理。
一、2016年度符合法定情形的纳税人(包括但不仅限于:年所得12万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须在
二、自
具体申报情形、申报期限及申报方式请查询网址http://www.tjcs.gov.cn:18084/art/2017/2/16/art_665_30265.html。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工作已与个人征信系统联网,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工,避免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如需现场办理补缴税款业务,请本人持身份证到河东地税办理。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打下面的电话咨询或在上面提供的网址上查询。具体文件规定见附件
财务处
河东区地方税务局地点:河东区七纬路99号二楼大厅
办理时间:
如有疑问,请联系河东地税管理七所王宏颖
联系电话:2431 1050转0431 或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