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收采集项目的要求,外籍人员发放劳务(专家咨询费、劳务费、讲课费、评审费等)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请有发放外籍人员劳务费的老师发放时按附件一电子表格中所列项目填写完整,附于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后,一并交到财务处。
附件:外籍人员劳务发放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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