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为加强收费管理,落实收费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收费管理规定》(津工大【2017】131号)文件要求,财务处将对我校相关部门开展收费情况进行调查,通知如下:
一、收费调查范围为现行所有收费项目。
二、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收费情况调查表》,如无收费项目也要进行零申报。
三、调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 4月1日下班前报到财务处15号窗口。
联系人:郭淑萍
电话:83955867
财务处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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