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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为做好学校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财务报告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业务办理时间

    (一)网上自助报账系统

    网上自助报账系统(含自助投递机)开放截止时间定为1219日(即1219日为本年度最后一天接单)。望各部门、师生尽早安排财务报销相关事宜。网上自助报账失败业务与未提交业务如不再办理请及时删除单据,否则将占用项目额度。

    (二)网上申报系统

    学生薪酬发放、校外劳务发放、科研绩效发放、临时工工资发放以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申报系统开放至1215日,校内人员其他薪酬发放申报系统开放至1218日。对因各种原因在财务申报系统未发放成功而挂账的款项(助研费、劳务费、评审费、课时费等),请项目负责人在1213日前及时核对,年终结算时将对当年已提交但未发放成功的款项冲回原项目,已交税款跨年无法退回。

二、财政专项资金执行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截止20201210日未按相关进度要求执行完成的项目资金,由归口部门收回统筹使用。

三、往来款的清理工作

各部门经费和科研经费借款须在一个月内报销清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本年度内还款或冲账的需提交延期还款说明(见下载专区)。无任何理由不还款也没有提交延期还款说明的,财务处不再为其办理借款。

请各部门尽快完成来款认领工作(不含科研来款),收入认领手续办理截止日期1219日。

四、预借发票清理及科研立项

增值税发票是税务局监控的重点,请已经借出发票的部门及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时催对方回款,如年内不能回款,财务处须将发票收回并做作废处理,此项工作截至1219日。1219日至年末,不办理新增借票手续,请相关老师提前安排。

科研立项手续办理截止到1219日。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责任部门对2020年度应收回的各类公用经费(水、电、暖、燃气、电话费等)进行核算,并于1214日前将款项交到学校财务处。

 

QQ在线服务群:689941348

报销业务咨询:5701-5704 分机号801-812 814

申报业务咨询:5700

科研业务咨询:5701-5704 分机号813

 

财务处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