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天津工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大额资金支出审批工作,即日起办理单笔超过10万元(含)的科研经费大额资金支出业务,统一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科研经费大额资金支出审批表》(见附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后,提交财务处办理支付手续。
附件:天津工业大学科研经费大额资金支出审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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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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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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