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一、扣除标准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实施时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后,税款会自动从2022年符合条件月份起到申报当月进行累计扣除。
四、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
六、填报步骤
https://mp.weixin.qq.com/s/6MO4Wc0OhLiAQpRK5vBvsg
七、政策解读:
(一)、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